关于公开征集我市建筑垃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,全面整治建筑垃圾非法受纳、非法运输、非法倾倒等行为,全面系统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,防范化解环境污染风险隐患,建立建筑垃圾违法处置社会监督机制,切实推进我市建筑垃圾监管水平。现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受理群众咨询、举报建筑垃圾相关问题,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建筑垃圾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举报范围
全市范围内违规倾倒、受纳、运输、处置工程渣土、工程泥浆、工程垃圾、拆除垃圾、装修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、受理内容
(一)单位或个人违规倾倒、受纳、运输建筑垃圾;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在建工程(含拆迁工地)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;施工单位开工前未按照处置手续的内容进行规范清运处置的。
(三)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规定路线、时间进行清运;车辆运输过程存在覆盖不严、沿途抛洒,未实施密闭化运输行为的;车辆未安装并使用定位系统的;车辆保洁不及时不到位,车体不洁、带泥上路的。
(四)居民小区物业等管理方未按规定设置装饰装修临时分类堆放点;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,未按规定投放装饰装修垃圾的;长期在公共区域随意露天堆放,未按要求及时交由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清运的。
(五)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、消纳场所等处置单位未取得处置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承运、处置建筑垃圾的;未按要求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的;相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。
(六)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的;未经批准跨区域运输、处置建筑垃圾的。
(七)其他建筑垃圾有关违法行为。
三、举报原则
(一)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,也可当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。
(二)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。对恶意举报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三)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提供线索者,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;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。
四、监督举报电话
(一)举报电话
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790-7138719
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0790-7139587
渝水区城市管理局 0790-7109208
仙女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790-6859902
高铁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0790-7132742
(二)监督电话
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导中心 0790-6429939
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公用事业管理科 0790-6429726
(三)监督举报时间
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
新余市城市管理局
2024年10月28日